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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1月15日起将实现普通货车省内异地检测

发布时间:2018-11-14 15:39:31 点击量:

 导报记者昨日从市运管处获悉,11月15日起,厦门市将实现普通货车省内异地检测。

  也就是说,福建全省范围内的普通货车可在省内任一家经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布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办理综合性能检测业务,无需办理异地检测委托手续,厦门市认可普通货车在省内其它地市的综检结果,可通过道路运政管理系统查询异地综检结果。

  目前,货运经营者到厦门市任意一家综检机构送检,只需排一次队、交一次费,全部货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排放检验事宜由综检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办结,可取得安检、综检、环检3份检验检测报告。厦门市共有7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分布在思明、湖里、海沧、集美、翔安区各1家,同安区2家。

  据悉,自10月18日起,厦门市的普通货车道路运输证年审不再受辖区限制,实现全城通办。综合性能检测周期当月办理普通货车道路运输证年审业务可在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下一步,厦门市运管处将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及时推进普通货车跨省异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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